【王金櫻】


從傳出台灣戲曲學院要成立附屬歌仔戲團以來,太多的疑慮未釐清,甚至竟然還出現不負責任的背書,身為一個歌仔戲藝人,感到更為心痛。


一月十一日的「成立『國家』歌仔戲團─是『對症下藥』?還是『糖衣毒藥』?」公聽會前日,台灣戲曲學院歌仔戲科以電話通知我(包括劇團的小咪等)參加,並希望我們去表達贊成。當天上午我依校方通知先赴台大校友會館咖啡廳,除了看到校長全面動員的主管老師之外,黃香蓮見到我直剌剌跑過來問我:「『貓姐』(同行對我的暱稱)今天來是要做什麼?」我回答她:「你不知道狀況,你為什麼來?」,黃香蓮又說:「學校要我來,『貓姐』等呢要怎麼講?」


在公聽會及後來投書中,黃香蓮小姐也說自己離開歌仔戲七年,明明不知狀況,為何還要不明就理舉手贊同,我反對這種不負責任的背書。我要對黃小姐說,「放心去做院士夫人吧。薪傳這種拚生拚死的工作,讓我們來做就好了。」


歌仔戲的困境何在?難道教育部官員都沒有用眼睛看嗎?拿錢給學校成立劇團就是解決問題嗎?身為薪傳者,這幾十年來我們為了傳承歌仔戲,每一回做公演都像個乞丐在向人乞討,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及責任來關心?為什麼文化傳承不是從融合出發,而是以族群意識形態作切分,資源不是站在公平的基礎上去做分配,而反而那些不是犧牲奉獻的人可以取得。


教育部要在戲校成立劇團,我反對,因為制度的問題,要成立公立劇團必須制度化,「像這樣人事布局都內定好,叫人怎麼不擔心?」我在台灣戲曲學院歌仔戲科教了七、八年,從設科以來一直有些問題,包括制度不好、不尊重老師。公聽會上科主任林顯源說藝人不會改生活週記,我們這批藝人的確沒學歷,試問「學校要我們來教戲,是要我們的經歷還是學歷?」


政府要幫忙歌仔戲,理由之一在傳承本土戲曲文化命脈、培育人才,這點為何不讓民間優秀劇團來做。要培養人才,學校可以採建教合作,讓學生、畢業生到劇團來磨練,政府補助劇團用以訓練人才,可以監督驗收成果,如此便可以讓新人走向專業,而非一味說民間劇團不給機會,難道河洛多年來沒有提供戲校生演出機會?河洛製作《竹塹林占梅》時曾提出合作,校方卻是「一人二千元,還有交通、餐費、帶隊老師費…」一場不到十分鐘的車鼓舞蹈,就要花上二、三萬元,這豈是培養人才的考量?


教育部要成立公立劇團另一理由是推動國際交流,「河洛」劇團曾獲美國加州邀請參加「台灣文化週」演出,但卻因得不到應有的補助而作罷。像這樣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事,政府不做,卻要花大錢去成團?


目前為校方背書的人,若敢保證未來劇團成立時完全不沾鍋,我無話可說。若不是「河洛」的發展及薪傳責任在身,為了沒公理的成立,我真想宣布永遠退出歌仔戲。誠心希望政府不要再讓外行領導內行了,太多人敢怒不敢言,我也呼籲有正義感的人要勇敢站出來。

 

(作者為河洛歌仔戲團藝術總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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