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吳秀鶯(開南商工)
歌仔戲算是傳統戲曲之一,流行於台灣的這一支是大家概念上比較能接受的「歌仔戲」。福建的系統因為語言、曲腔的差異,所以即便是同源,但我們仍保持某種欣賞的距離。常趕看戲的人就會了解:歌仔戲迷對「台灣歌仔戲」的期待總是高過其它劇種的。
劇場裡的歌仔戲和野台歌仔戲是台灣歌仔戲水準高低的指標。幾位朋友告訴我,野台歌仔戲呈現的藝術遠不如劇場裡的歌仔戲;可是他們卻可以從野台表演看到更活旺的人性真情,彷彿歌仔戲的野百合。也就是劇場演出的歌仔戲從舞台、服裝、容妝、燈光到身段、對白,都是投注(或許該用「堆疊」)許多專業的心力去「磨合」出來的,它顯得精緻,但造假。好像拼圖板,再好的一幅畫碎裂成許多板塊,那些裂痕終究是無法彌補的缺憾。
反觀野台歌仔戲,慘澹經營的苦況,「生食就嘸,也想欲曝乾」。簡單的布幕,三五人小組的文武場,加上幾盞大小燈、幾箱戲服……,如果演員不卯足勁,戲團就支持不下去。於是在沒有「新編」劇本,也沒有專屬導演和一流伴奏樂團的情況下,班主根據「老劇本」,再隨興的加料,讓他的演員在不離主題和故事結局原則下,做討好觀眾的即興演出。好像賴聲川他們玩「後現代劇場」一樣,大家腦力激盪、即興創作,抓住觀眾的味口,適當時候叫觀眾哭,適當時候叫觀眾笑。野台歌仔戲的演員實際也是這麼努力著,因此感覺上自然比劇場的歌仔戲要更活潑、富人性。
說實在,目前劇場歌仔戲仍是奢侈不實的,一齣戲磨蹭一年半載,就演個三天,然後演員丟了劇本,褪去戲服,再回電視框框秀其他的演出(黃香蓮、潘麗麗、陳亞蘭、孫翠鳳等人不都是這樣的?)賺錢賸過一切。我們花錢進劇場,為的支持他們能維歌仔戲的香火於不輟;但卻看他們對歌仔戲藝術的貞潔度不符我們的期待。
質是,我反倒以為扶持、愛護野台歌仔戲才是延續歌仔戲香火不斷的根本方法。野台歌仔戲雖然演出條件不如劇場內的歌仔戲,但可以肯定這群演員對歌仔戲忠誠度絕對勝過擁有大批支持者的「歌仔戲閃亮巨星」。愛護本土傳統歌仔戲的企業家或文教基金會,不妨將支持重點下放至充滿民間文化野趣的野台歌仔戲,讓野台歌仔戲有一片開得出好花的沃土。如此,演員生活無所匱乏,自然能朝「優質」演出做努力。我的最大期待是:每個縣政府都能有一筆扶持歌仔戲的文化經費。這筆經費不是無條件給予,而是透過甄選或競賽,擇選縣內績評優良的歌仔劇團頒發。一年三百、五百萬並不是縣府財庫的多大負擔,卻可拯救瀕臨危亡的野台歌仔戲,有識者是否也心有同感?
附記:原本是請筆者一位隨廖瓊枝老師習藝多時的老朋友來寫這一期的"本土戲曲";不想最後竟是遞回我借她參考的"台灣教師",並滿臉歉意的說礙於政治立場不同,所以不淌這水。硬著頭皮,都已截稿的前夕,我怎能讓這個篇幅開天窗?於是匆匆草就。行筆時,內心湧起幾許感慨:即便是知識份子,當政治信仰與藝術扞格時,他們寧捨藝術而就政治,且毫無磨合的空間與可能,為什麼?
資料來源:藝術家掠影第17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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