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96年1月12日(五)上午10:00-12:30
 
地點:立法院群賢樓101室
 
出席人士:
 
學者專家


1.江武昌(台灣文學研究工作室研究學者)


2.林茂賢(靜宜大學中文系講師)


3. 施德玉(台灣藝術大學學務長)


4.蔡麗華(台北體育學院舞蹈學系系主任)
 
政府官員


1.翁榮銅副司長(教育部社教司副司長)


2.王俊權副司長(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)、徐昌慧科長(教育部技職司科長)、巫博瀚先生(教育部技職司研究助理員
 
民間歌仔戲團


1. 河洛歌子戲團(劉寧猛)、新櫻鳯歌劇團、宏聲歌劇團(藍貞雄)、陳美雲歌劇團(陳美雲)、一心歌劇團(孫世平、孫詩佩)、明華園戲劇團(陳勝福)、小飛霞歌劇團、鴻明歌劇團、葉麗珠歌劇團、新明光歌劇團、民權歌劇團、春風歌劇團(許美惠)、蘇恩嬅歌劇團、國光歌劇團、明珠女子歌劇團(李靜芳)


2. 歌仔戲從業人員:呂福祿、石文戶、王金櫻、周以謙、王素真、廖瓊枝、黃香蓮、陳鳳桂(小咪)、吳秀鶯、林桂芳、游玉如、郭湘綺、楊淑珍、張靖媛、劉南芳、楊杏枝


3. 文化工作者:紀慧玲、邱婷、金崇慧、王雲玉


4. 台北市地方戲劇協會理事長 張文彬先生、台北市地方戲劇協會總幹事 吳玉臻、中華文化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 楊碧霞、台北市劇團演藝職業工會秘書 吳家蓁、台北市影劇歌舞服務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桓浩(康凱)、南台灣戲劇發生協會理事長 卓明
 
國立台灣戲曲學院


鄭榮興校長、林清涼學務長、歌仔戲學系系主任林顯源、游素凰主任秘書、學生家長潘行一
 
發言摘要記錄:
 
王俊權副司長:


台灣戲曲學院成立附設歌仔戲團,教育部是樂見其成。但有幾點事項,必須釐清:
1. 定位的問題—依據藝術教育法§10規定:


各級藝術類科學校、設有藝術系(所)、科之大專院校及設有藝術才能班之學校,因教學及實習之需要,得於學校分別設立各種實習、展演、研究等單位與場所。


前項單位與場所之設立及管理辦法,由學校擬訂,報請各該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;其設立所需經費,得報請其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補助。


國立戲曲學院因教學及實習之需要,得於學校分別設立各種實習、展演、研究等單位與場所。由學校擬定相關辦法,報請教育部核定。所以是屬於學校的附設歌仔戲團。


2.劇團的經費,若經教育部核准通過成立,則第一年開辦經費由教育部完全編列,第二年以後的經費,教育部將逐年減少,改由校務基金自行編列運作,朝向劇團自負盈虧。目前96年並未編列預算,但得依重點發展基金申請補助。


3.團員徵選:國立戲曲學院已經擬定對團員對外聘任辦法,將秉持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原則辦理。


4.運作是否會和民間劇團爭利:附設歌仔戲團必須規範在學校間進行交流,與民間劇場的角色要有所區隔。並且未來可以擔任學術交流的角色,從事國際交流活動。


這個案子,教育部已經審慎審查過了,但因為對外說明不清楚,所以有所誤解。
 
鄭榮興校長:團隊成立後,須與民間劇團建教合作,但因為學生有學科問題,需要克服。目前戲院有二個附設團隊,分別為附設綜藝團及附設京劇團,讓學生有磨鍊的機會。但歌仔戲科並沒有團隊讓學生可以歷練。
 
紀慧玲女士:本人之前擔任記者多年,長期關心戲劇的生態,故今天從長期的觀察面,來探討這個話題。


教育部之前對外宣佈要成立國家歌仔戲團,後改為公立歌仔戲團,再改為國立戲曲學院附設歌仔戲團,現在又改稱為學生的實驗劇團,請問目前的定位為何?


經探訪老藝人的對此劇團的理解,是比照大陸公家劇團的模式,提供團員薪水,保障基本生活,但這樣的模式,是否可行呢?去年我曾訪問來台進行交流的廈門歌仔戲團負責人曾學文先生,本身也是長期從事歌仔戲的研究學者,他非常羨慕台灣的歌仔戲團的多樣式,因為民間劇團的活絡,所以讓歌仔戲能多面樣的發展,創意十足;反觀,大陸公立廈門歌仔戲團因長期受保護,沒有競爭壓力,所以演出的反應不如當地民間劇團,公家劇團的制度已開始在進行檢討,我們是否有必要再走回頭路?


國立戲曲戲院附設綜藝團、京劇團,二團年經費編列上億,以京劇團來說,一年演出147場,其中80%在集中在星期一至四於學校內演出,20%則於週末演出,都有對外開放,但其演出效益為何?綜藝團除了少數的觀光場演出外,幾乎都出國表演,如何去檢驗其演出效益?
 
王拓委員:歌仔戲是和母親最溫暖的回憶,本人支持成立學校附設歌仔戲團,但有幾點但書:


(1)不應對外招募演員,應以學生為主要成員。


(2)反對進行職業性演出,但可以和民間劇團進行建教合作。


(3)建議教育部應編列經費,設立標準,補助民間劇團。


(4)學校應加強劇本編寫人才之培訓、傳統樂器演奏之研發、身段及唱腔多元化之研發。
 
劉南芳女士:經由劇團的設立目的來看,人員編列40名,包含行政、專業技術人員、樂師及演員等,顯然是個正規而完整的歌仔戲劇團,已不是單純的學生劇團。學校的目的在於「教育」而非「演出」,培養人才,以加入民間劇團的演出,並非成立劇團,與民間爭利。


若僅是成立學生的實驗劇團,是贊同的,讓學生有磨鍊的機會。


歌仔戲科已有3屆的畢業生,共有99名左右的畢業生。但進入職業戲班演出的畢業生,卻不到10名。對於民間劇團人才的壓力,並未抒解。


為什麼學生就業率如此低呢?應檢討學校教育,而非成立劇團來解決學生的出路。90%的民間劇團的演出,係以活戲方式進行,但學生卻無法演活戲,如何能適應現有劇團的機制呢?學生是無辜的,學生畢業後無法就業,學校應該全盤檢討,是否教學計畫需要調整,以符合現狀才是。
 
邱婷女士:當劇種需要靠文化政策補助演出經費時,就是該劇種已經滅亡了。像北管就是已經滅亡了,必須經由政府補助才能演出。現在最需要的是成立南管團或北管團來傳承。


以目前公立團體來看,國家實驗國樂團及台北市立國樂團皆附設在學校裡,格局很小,且依賴性高,校長兼團長,或由教務長、音樂系主任兼任團長,常被公器私用,演出曲目依主管喜愛而決定,沒有完整規劃的方向。尤其公立樂團養尊處優,無法了解民間需求,而且技藝手準不夠。


10年前的河洛歌子戲團,集合許多優秀演員、樂師及編導等人,早已具有國家級劇團的水準了,而這是民間成立的劇團。


歌仔戲科學生很可憐,但這並不是民間藝人的過錯,是學校的問題。去年在製演歌仔戲節目時,發現30歲以下,已沒有小旦,這些年下來,學校並沒有培養出好的演員。
 
廖瓊枝老師:畢業生有10位在外台戲。學校教的是基本身段,但因為學生長期說國語,雖然學了8年的戲劇,但對於腔調的糾正,還是不容易。學校教育養成後,學生應該要有實習的機會。在民間劇團中,只有公演才找學生演出,平常民戲並不找,而且只找跑龍套的角色。


至於畢業後,未在劇團演出的人,是因為待在劇團,三餐不得溫飽,所以轉行謀生。
 
林茂賢老師:民主社會的運作,應該是先將議題提出來討論,再考量是否成立劇團,而不是已經決定要成立劇團,再找人來背書。


在場的人,都是長期在爭取歌仔戲的資源,為歌仔戲的前途而努力,若是成立國家歌仔戲劇團是好的,為什麼要反對呢?


大家應該從歌仔戲的立場來看,非以老師、學生、家長的立場為考量。目前全台登記有案的歌仔戲團有200多團,真正有在演出約70-80團左右。學生是否有有實習的機會?當然要有,而且應該去找這些演出的劇團實習,加強與民間劇團的建教合作。


在教育部未設立相關配套措施之前,勿輕易成立劇團。


學校設立劇團的定位不清,若是實驗劇團,為何還對外招募人員?且還要自負盈虧?如何擔當國際交流的重任?如何進行學術交流的任務?


一年有3600萬經費的公立劇團,民間劇團如何競爭?政府若思考要養劇團,應該要在民間,而非在政府,更不是在學校。
 
林顯源主任:外界對於歌仔戲學系的教育,一直有不正確的誤解,在此有必要做一個釐清。在93年的治學教育評鑑中,歌仔戲學系是評比一等,而評鑑的委員都是大家公認的戲曲專家教授。


有關師資的問題,現在的師資必須具有多項能,除了有專業技能之外,還需有學科上之配合,比如:要擔任導師、批改學生週記之類的,執行的範圍已超出傳統師資的教學。


歌仔戲學系的學生也支援許多民間劇團的演出,如:河洛歌仔戲團、唐美雲歌仔戲團、明華園黃字團等,參加匯演也曾得過獎,只是件數不多。


目前也有和劇團建教合作,時數為60小時,與業界一直有合作。


現在就讀的學生,有不少為業界的子女。
 
卓明理事長:年輕時,曾經無心插柳(指民國71年擔任地方戲劇比賽的評審),就是將明華園帶進國父紀念館演出,從外台戲登上現代劇場。這形成的主要原因,也是因為民間戲曲的發展及活力,己達到可上公演的能力。


國家歌仔戲劇團是一個海市蜃樓,大家都會很想要。


運用學校的教育制度,培養出草莓般的學生,相較於南部的學戲生,必須和劇團一樣的流離失所,經歷學戲的過程,較能吃苦。
 
呂福祿先生:戲院學生的最大問題之一,是腳步手路的基本功訓練不紥實,這是因為教學安排地不好。成立歌仔戲劇團的主意,最早是我提起,希望透過劇團的成立,讓學生有演出的機會。


但依目前的情形來說,學校的教育教的不踏實,建議歌仔戲科,成立劇團,讓資深演員帶新進演員,將訓練更為紮實。若真的要有實習的機會,就到保安宮前去演免費的戲給大家看,同樣也是有實習演出。
 
王金櫻女士:文化是比生命還長,要代代相傳。身為藝人,大家的生活都不好過,每演一齣就賠一齣。國家若有資源,為何不比照客家電視台、原住民電視台,成立文化資源台,可以長期播放各種傳統戲劇,讓戲劇有多些演出的空間。


建議可以將畢業的學生送到劇團建教,政府可以補助薪水,也可以讓各劇團輪流訓練。
 
施德玉老師:首先釐清3個問題,並一一回應:


1. 成立國家歌仔戲團或成立附屬歌仔戲團?――就目前而言,已確立是成立附屬歌仔戲團。


2. 有關3600萬可否用到民間劇團?


教育部願意用3600萬成立歌仔戲劇團,為何不能用到民間劇團呢?因為民間劇團係由文建會管理,必須由文建會編列預算才是,教育部的預算只能用在教學單位上。


3. 與民間環境之接軌:


政府投入更多的資源於歌仔戲,可以開拓觀眾的人口,也可拓展歌仔戲的領域,是一件美事,更應該珍惜。目前台灣藝術大學成立大觀舞團,由學生、校友及老師組成,與民間業界也保持合作關係,並沒有與舞蹈環境脫軌,相反地,還讓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外界的訊息。
 
黃香蓮女士:學校成立歌仔戲團,可以培養各種人才,如:演員、劇務、行政、編劇、技術人員。因為學校有經費,所以可培養各式人才。我們應該讓環境更好,投入更多的經費,以營造更優質的環境。
 
康凱先生:教育部應學生在學校學習,也可讓劇團演員有再教育的機會。學校與劇團應該合作培養人才,共同成立劇團,結合學校及劇團雙方的資源,創造更好的環境。
 
江武昌先生:期望歌仔戲好,但方法使用不對。若欲使學生好,非以成立劇團來輔助。3600萬的經費,如何使歌仔戲更好,教育部並沒有好好思考,只是與學校商量,如何進行說帖,並沒有從頭思考這改進之道。
 
唐美雲團長: 歌仔戲來自民間,應該也要思考環境在做改變。目前外台戲並沒有很好的環境,並不如各位想像中的蓬勃發展,反而己經有走下坡的趨勢,所以應該極力爭取資源,再造好的演出環境。


學生需要有磨鍊的空間,並非7、8年的學習演出就可以上台表演,要有很多機會去練習。


建議大家應該冷靜下來,好好思考這個問題。
 
陳美雲團長:對劇團及學校之間都應該公平,學生找副業去,外台戲的演員也在散戲後洗盤子,以補貼家用。我也是第一屆的老師,但也觀察到一個現象,學生排斥演外台戲,還有就是學生無法吃苦。


 如何去尋找公平的空間,讓民間劇團能在載浮載沈之間也有機會。
 
孫詩佩小姐:在現在環境,做任一個行業都比歌仔戲好。我的父親曾為了調一個演員,而焦慮地整晚沒睡好,所以就加入歌仔戲行列,希望能幫父親解憂,在投入之後,才發現自己也有興趣參加,所以就繼續做。


雖然身為團主的小孩,還是需要有各種的磨鍊,下戲後,仍要幫忙收拾各種東西,做些打雜的工作。


現在都市巷弄中演出,常因噪音的問題而無法演出,所以減少很多演出的機會,經營很辛苦。若現在歌仔戲有資源的話,應該分享。
 
藍貞雄團長:現在的演員沒有空間練習,所以需要學校提供更多資源來練習。
 
陳勝福團長:在場的所有人都無法拒絕這樣一筆經費,立場各有不同,但一致地看法,就是希望傳統藝術越做越好。14年前,洪委員陪同前往拜見李總統,李總統曾提議要成立國家歌仔戲劇團,但我個人建議,劇團最缺的人才,之後再拜會相關人才,終於成立歌仔戲科。


有國家京劇團但不一定要有國家歌仔戲團。感謝學校多年來對歌仔戲的培養,但說帖上指出,為考量學生畢業之失業問題,所以成立劇團來收容畢業生,如此一來,未來第二、三、四-----屆的畢業生,是否亦比照辦理,成立歌仔戲團?


民間劇團很歡迎年輕,且技藝好的演員加入,且也受到觀眾的歡迎。在此提出二項建議,戲院預算應加強學生展演與民間劇團的建教合作。建議應請洪立委及其他委員的協助,將3600萬放大到7000萬,甚或到上億元,分享到目前還在演出的70-80團,從南到北到處都有國家級的歌仔戲劇團。


資料來源:http://home.doramail.com/seden:doramail.com/news/n960112.htm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